- 蔡孟利/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2016 年底在著名的「出版後同儕審閱(post-publication peer review)」網站 PubPeer,陸續出現 60 餘篇內容有造假嫌疑的臺灣學者之論文於其上。
2017 年 3 月 30 日臺灣教育部與科技部的調查結果共認定郭明良、張正琪、蘇振良等人的研究團隊於 2004~2016 年13 年間,共有 11 篇刊登在著名期刊上的論文造假。這些文章的共同作者還包括有當時的臺大校長楊泮池、中研院院士洪明奇、臺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以及臺大醫院內多位擔任過高階行政職的醫師。
沒想到事隔剛好一年,在 2018 年的 3 月 31 日,媒體揭露了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調查報告,確認中研院生化所的前所長陳慶士特聘研究員,他在 2006~2014 年於美國的任職的期間共有 8 篇論文造假。雖然陳慶士立即辭去了中研院特聘研究員的工作,不過中研院仍然對外宣稱將調查此人於臺灣任職期間的研究成果是否也有問題。
這兩起造假事件都重創了臺灣的學術信譽,讓其他眾多殷實工作的研究人員也蒙受群眾的異樣眼光。不過這樣的論文造假事件,並非是臺灣的特殊狀況。在 2016 年 6 月美國微生物學會的電子期刊mBio 出版的論文「生物醫學論文中不當複製圖像的普遍性(The Prevalence of Inappropriate Image Duplication in Biomedical Research Publications)」中,作者檢視了 1995~2014年間發表在幾本期刊上的2 萬餘篇論文,發現平均有 3.8%的文章出現了文內圖片與臺灣多篇論文一樣的造假情況。
造假事件後:懲罰、經費追回、撤搞,這樣就夠了嗎?
然而每當一件論文造假案被揭發時,一般社會大眾甚或是不少學術界的人士所關注的焦點,通常只是在造假之人有沒有受到相值的懲罰、被虛擲的研究經費能不能被追回、已刊出的論文是否有撤稿而已(關於撤稿這點,臺灣的學術單位與官方則是毫不在意)。
但是對於學術研究和以學術成果為基礎所發展的各式產業來說,如何降低或修補這些造假論文所帶來的傷害,也是需要處理的重點所在。就像是黑心食品被發現上架販售了,該處理的事情不僅只是將製造者法辦而已,食品如何迅速下架、已經吃下了這些黑心食品的大眾之健康是否有受到影響,則是更應該受到關注的兩個事項。
但就學術界現在的運作實務來說,不管是調查發動程序的繁瑣與耗時、撤稿或警示問題論文的公告方式,以及問題論文所造成的損害之彌補與控管等,目前的做法均無法有效地抑遏造假論文的產生以及其危害的蔓延。
處理學術造假:如何加快處理時程?
首先,光是要如何發現哪些論文有造假嫌疑,就是個大問題。
不管是期刊方面或是問題論文的任職單位,其調查的發動通常是非常被動的;雖然這些單位可以主動查察,但實務上大都是有人舉證告發了才會受理,因為這些單位不可能有足夠的人力與時間去進行大規模的查察作業。
不過,現在我們可以利用資訊時代網路互聯的優勢來克服這些問題,例如,現在科學文獻的發行已經以電子期刊為主,特別是「開放取用(open access, OA)」越來越盛行之後,電子期刊更將成為科學文獻來源的主流。
因此,若能在每篇論文的網頁都仿造一些「開放取用」期刊的設計在文末附設討論區,甚至是更有效率的將諸如 PubPeer 這般專業的「出版後同儕審閱」之網頁內的相關內容也自動連結至該篇文章的討論區中,這樣期刊的編輯群就比較可能及時察覺問題論文之所在,而問題論文的讀者也可以從中得到即時的警示,自行判斷文獻的可信度。
當問題論文浮現後,接下來的關鍵則是問題論文的調查能否更快速進行?
近期在 PubPeer 所揭露有問題的文章,大部分均為圖表經過明顯的變造,包括切割圖像、剪貼翻轉、一圖兩用等,很容易就現有文章內容進行判斷是否造假。若這些粗糙的造假也要依以前之慣例請求作者任職的單位進行調查,那麼這些明顯造假的論文之確認時間將會被曠日廢時的行政程序拖延,徒增其危害蔓延的程度。
若再碰到像臺大造假案如此複雜的情況,由於有造假嫌疑的論文作者牽涉到該校校長與其他高階主管,在處理程序上的爭議將更大、時間上也會拖延更久。所以關於此類手法粗糙的論文造假事實之認定,各期刊的編輯委員群是否有可能跳過原作者單位的調查程序,逕行裁定文章的真偽:
若認定為可勘誤的無心之過則主動通知原作者;而認定為造假的文章則直接以撤稿處理?
如果能以此方式處理,就可以讓有問題的論文盡快下架,降低造假論文對科研實務的衝擊,避免研究人員引用錯誤的參考資料。而那些屬於作者群與經費提供單位內部的責任歸屬以及懲處問題,則可在真假確定後再由作者的原任職單位依其所在國家的法律追究。當然,如果造假的情況是比較「細緻」的,需要到詳細調查實驗細節甚至得重複實驗的狀況,就還是得回到原有的調查程序為之。
處理學術造假:如何週知科研社群?
當問題論文的學術不端被確認之後,接下來一個更重要的課題則是:已被確認有問題的論文,要如何有效地廣泛週知科研社群?
目前對於需勘誤或者是撤稿的文章,通常只有公告在該期刊本身的網頁以及紙本出版物。近年來,雖然有如 Retraction Watch 這類的網站出現,但基本上,都仍是屬於消極的被動作為,若是研究者不主動去這些網頁或期刊查看,就無法得知哪些論文以及其作者造過假、勘過誤。這些有問題的論文很可能還會一直的被引用作為研究計畫研提與撰寫新論文時的參考資料。
因此,在網路技術發達的今天,各期刊出版社之間,是否能就已勘誤或撤稿的論文,建立起一個互相通報的系統,讓各期刊的編輯委員們,在審閱新投稿進來的論文時,對於投稿者的信譽(reputation)能有個客觀的參考依據,也對於新稿件中所引用的文獻之可信度,能夠更準確的判斷。
此外,這些已勘誤或撤稿的論文,是否也能夠在公告的當下,同時將資訊主動傳給曾經引用這些問題文章為參考文獻的其他論文作者或是專利的發明者,讓他們能夠及時評估這些文獻對於其研究所造成的傷害程度並避免繼續誤用下去。
隨著研究資源的日益緊縮但發表管道卻不斷增加之現實狀況,從事學術研究的工作者面臨了比以前更殘酷的發表壓力。因此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學術不端的事情不會消失,而且會越來越嚴重。從最近臺灣所面臨的這兩場學術造假風波之經驗顯示,論文造假事件的處理已經到了必須尋找更迅速、更有效的方法才能對抗的時候了;這不只是臺灣的課題,也是全世界科研界的共同課題。
〈本文選自《科學月刊》2018 年 5 月號〉
什麼?!你還不知道《科學月刊》,我們48歲囉!
入不惑之年還是可以當個科青
The post 不只有懲罰、追回經費、撤稿,「學術造假事件」該如何更積極的處理?──《科學月刊》 appeared first on PanSci 泛科學.